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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年内多次收监管警示

来源于:本站

发布日期:2025-12-29

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今年以来,国泰海通已多次因经纪、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监管警示。

经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原国泰君安黑龙江分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员工违规买卖证券,二是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三是对员工管理不到位。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订)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池浚作为时任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合规运营应当承担责任,黑龙江证监局也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崔刚在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任职期间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向他人推介销售非原国泰君安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同样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这也是国泰海通本月再次收到监管罚单。此前,国泰海通收到一份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因涉及项目独立财务顾问,深交所对国泰海通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两名项目主办人被通报批评。

披露显示,2023年12月初,深交所受理了节能铁汉的资产重组申请,海通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朱凯凯、林子鹏。但在去年9月底,该项目因撤材料而终止审核。

深交所表示,国泰海通证券在执业过程中对标的公司提前确认收入事项核查不到位,对其书面警示,对朱凯凯、林子鹏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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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年内多次收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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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今年以来,国泰海通已多次因经纪、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监管警示。

经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原国泰君安黑龙江分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员工违规买卖证券,二是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三是对员工管理不到位。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订)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池浚作为时任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合规运营应当承担责任,黑龙江证监局也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崔刚在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任职期间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向他人推介销售非原国泰君安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同样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这也是国泰海通本月再次收到监管罚单。此前,国泰海通收到一份来自深交所的监管函,因涉及项目独立财务顾问,深交所对国泰海通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两名项目主办人被通报批评。

披露显示,2023年12月初,深交所受理了节能铁汉的资产重组申请,海通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朱凯凯、林子鹏。但在去年9月底,该项目因撤材料而终止审核。

深交所表示,国泰海通证券在执业过程中对标的公司提前确认收入事项核查不到位,对其书面警示,对朱凯凯、林子鹏通报批评。